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山东省高尔夫球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由20%调整为10%,其他娱乐业项目营业税税率由20%调整为5%.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具体由省级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此前,山东省娱乐业营业税统一执行20%的税率,加上其他税费,娱乐业与其他服务业相比税费负担偏重。税率调整后,山东省娱乐业与其他服务业的税负基本持平。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降低,一方面让长期在高税负压力下的娱乐业得以喘息;另一方面也会降低娱乐业投资门槛,促使市场竞争和分化加剧,有利于娱乐业龙头企业产生,必将积极推动山东省娱乐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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