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检查中,税务机关到银行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通常是在执行环节,查询的目的是为了强制执行,解决欠税。而今天,查询银行账户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欠税,而是为了调查企业资金流向,为了调查事实真相,也是为了破解企业生意蒸蒸日上却“巨亏”的怪现象。
许多检查人员提到查询银行存款账户就犯愁,觉得困难重重,可操作性不强,笔者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查询银行存款账户的思路:
*9、查前准备工作要精细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或案件嫌疑人的储蓄账户首先要知道纳税人的账户情况,如果事前不知纳税人账户,可从以下几个渠道查询:
纳税人账户来源:
1.纳税人办理银行账户,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核批准,因此要了解纳税人的所有银行开户情况,需持相关手续中国银行查询即可;
2.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申请内容中其中必有注册资金来源及银行账户情况,据此,检查人员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部门查询档案登记情况,注意细节就是复印不免费;
3.可通过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下级分支机构、主要的业务往来单位的单据或凭证、合同来查询企业银行账号;
4.到企业检查时*9件事就是通过企业的记账凭证查找企业所有的银行账户,或问企业要银行对账单找对应的账号;
5.到企业的必需发生及必需支付的期间费用单位和部门比如中国移动、联通、电信、财产保险公司、物业公司查询企业缴纳各项费用的资金是从哪个账户支付的。
第二、审批程序要规范
根据《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查询银行存款账户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检查人员在查询之前,需填好《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由职能部门报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再上报市局经市局局长批准后才能到银行查询。
第三、查询过程注重细节
1.查询时,因各个银行工作流程不同,所以在查询前*4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是市级分行可查询还是区级支行可查询;
2.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个人结算账户时,需注意的细节就是应提供案件涉嫌人员新老身份号码,因为涉嫌人员有可能按新老身份证建不同的银行账户;
3.查询银行账户时应注意该账户的使用状态,账号是否因银行管理系统变更而变更;
4.查账户不能只看基本存款账户,还应查询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法人、股东、会计公款私存的个人结算账户,有些单位为了转移资金会把资金存入个人结算账户,再由个人结算账户转入由单位员工成立的私营企业中;
5.查询账户不应只看余款,重点查询其资金流量及流向,特别是对具有数额巨大的往来资金的账户可要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从电脑中打印出交易明细,如果是流出企业再查流向企业是谁,对方账务处理;如果外来资金流入,则需要查询对方是谁,与被查企业关系,是收入还是往来借款,如果借款则需要提供借款合同;
6.查询银行账户后,银行提供的查询结果应让银行盖上公章而非业务章,很多银行只盖业务章,检查人员如果把查询结果作为案件的证据的话应注意取证的形式要件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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