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下称《通知》)精神,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第98号),明确做好2012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有关问题。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年检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国务院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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