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国税局通过网络发票数据查验工作,发现首例网络发票“阴阳票”。
今年年初,瑞安市某金融企业在网络发票查验比对中,发现7份普通发票票面金额与机内发票存根联上金额不相符。当地国税部门对不相符发票开展了查验核对工作,发现该网络发票确属“大头小尾”,其开票方存根联上金额共计1820元,受票方发票联上金额共计50185元。当地国税稽查部门对涉案发票开具单位3年来的发票进行核对,发现其违规开具行为已存在数年之久。在网络发票的社会化查验背景下,其不法行径终于暴露。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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