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二批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车型目录,共有75个车型被列入目录。其中包括:节能型乘用车65个,纯电动商用车7个,纯电动乘用车3个。据介绍,第二批车型目录的公布,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政府加强节能减排的政策信号,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新能源技术创新,推动我国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根据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节能型乘用车的认定标准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已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5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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