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为民生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办理退税8194万元,这是我国税务机关为融资租赁企业货物出口退税开出的*9单。至此,国务院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税收政策试点全面落地实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先行先试政策集聚效应得到充分显现。
据了解,国务院批复《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后,财税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逐步明确了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为东疆保税港区税收政策落地给予了充分保障。
天津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纳入试点企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增值税链条接续。同时,国家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延续。此举将进一步增加融资租赁业税制与国际接轨,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滨海新区金融创新提速,加快实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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