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头条上,发表了《致纳税人的一封信》,表明江苏省地税系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已基本实施到位,税收专管员制度在江苏地税基本取消。
税收专管员进行专户管理时,企业涉税事项多由专管员说了算。专管员也承担着税法解释的权力,自由裁量权很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越是基层,税法解释偏离税法宗旨的现象越严重;若改为将更多业务集中在纳税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咨询,能改善在税收征管中不严肃的现象。
江苏的做法是,对地税系统原有机构进行调整,分为纳税服务机构、风险监控机构和风险应对机构三大板块,进行专业化分工。不再按属地进行管理,而是按行业分类,对企业进行管理,并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开发风险管理系统,分为低级别、中等、高风险,采用差别化应对策略。税收专管员制度取消后,各地也有相应的纳税服务机构,会把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分解到纳税服务环节,并通过网络、电子化办税等,使得效率更高,服务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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