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以下简称《目录》),对部分国内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降低了技术规格门槛。包括核电专用设备、乘用车模具、医药生产设备等。同时,提高了部分设备的进口免税技术规格,主要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涉及数控机床、冲压设备、电子仪表、印刷机械、环保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冶金机械、发电设备等行业。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录》是执行相关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的主要依据。此次调整后的《目录》条目总数为944条,本次调整的条目共涉及454个,约占条目总数的48%.其中新增130条,删除合并11条,税号调整87条,设备名称调整62条,技术规格调整2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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