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浪微博实名认证为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的董藩发微博称,德州商人陈雷以45万元拍下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的3小时。
1月16日,任志强在北京请陈雷一家四口吃了火锅,作为见面礼,陈雷送德州扒鸡给任志强,任志强赠书给陈雷,饭后在办公室与陈雷完成了3个小时的对话。在该微博的后续转发及评论中,董藩半开玩笑地说:“有人把你(任志强)举报到税务局了。”任志强对此表示欢迎,但说他“一分没见到,因为拍卖之前就已经明确拍卖款全部用于读书会活动”。任志强所说的“拍卖款全部用于读书会活动”,是他把这笔拍卖款捐给了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
董藩所说的任志强拍卖时间,指优米网2012年10月8日~12月8日举行的“名人时间拍卖”活动。据优米网总裁王利芬介绍,在该活动中,任志强、刘二飞和史玉柱三位商业名人的“黄金3小时”被公开拍卖。优米网公开资料显示,通过网上多轮竞价,最终德州商人陈雷以45万元拍得任志强的3小时,袁地保以45万元拍得刘二飞的3小时,唐军以2130915元拍得史玉柱的3小时。
近年来,名人高价拍卖时间并不罕见。国外,2008年6月,资本市场风云人物赵丹阳以211万美元的价格,竞拍到2009年与巴菲特共进慈善午餐的机会;2012年,巴菲特第13次午餐拍卖落锤,最终以345.67万美元的价格成交,创下历史纪录。国内,同样是在优米网举行的拍卖中,2010年“史玉柱3小时”拍得189万元,2011年“史玉柱3小时”的价格攀升到了196万元。除了商业名人外,2012年经济学家也开始拍卖自己的时间,经济学家茅于轼的“下午茶”拍得25.9万元。
名人时间纷纷拍出高价,不由得让人感慨:名人的时间真是金钱。感慨之余,记者也心生疑惑:2002年5月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到深圳演讲获得15万美元报酬,缴纳了38.66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所得税。国内这么多名人拍卖时间挣大钱,怎么就没听说他们纳税的事呢?名人拍卖时间依法是否应该纳税?怎么纳税?购买名人时间的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税务专家。
拍卖时间到底卖的是什么?
“从税收上考量一笔收入是否该纳税,关键看其是否是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应该纳什么税,首先要对收入定性,明确是什么性质的收入;其次,要确定具体纳税人,是个人取得收入,还是单位取得收入。”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副总裁王冬生说。
王冬生认为,从已有资料看,任志强等人通过公开拍卖自己时间的方式取得收入,如果这种收入归其个人所有,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税目纳税呢?卖时间与卖商品、转让财产明显不同,很难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来纳税。从实质上看,竞买人花大价钱购买名人的时间,是获得与名人交流的机会,获得名人的指点和建议。这些名人提供的是咨询服务,名人获得是劳务报酬。因此,拍卖时间实际拍卖的是咨询服务,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更符合税法原理。既然是咨询服务,还涉及营业税或增值税的问题。个人提供咨询服务,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应缴纳增值税;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应缴纳营业税。任志强在北京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应该缴纳增值税。
知名税务专家郭伟认为,交易的真实性是纳税的前提。名人高价拍卖时间,只有收到真金白银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在判定纳什么税时,拍卖者的身份很关键。名人拍卖时间,是以个人的身份拍卖,还是以其所属单位的身份拍卖,将决定纳什么税和谁是纳税人。如果是个人行为,个人就是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付款单位或个人负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如果是单位行为,拍卖款项归单位所有,单位是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则该笔收入可能不用纳税。因此,在具体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对上述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的判定非常关键。
郭伟特别指出,在名人拍卖时间这项交易中,购买人也面临复杂的税收问题。购买人是以个人的名义还是企业的名义购买并付款,决定这笔支出的税务处理。如果以个人的名义购买,则款项由个人支付,不涉及税前扣除问题。如果以企业的名义购买,款项由企业支付,则涉及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必须是真实、合理的支出,收入与支出需要配比,并且要符合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即“日常、必要、数额合理性”。那么,企业如此高价购买名人的3个小时,其支出数额是合理的吗?税前扣除需要有合法票据,如果企业是向个人支付劳务费,税前扣除需要有发票并履行扣缴税款的义务,企业代扣税款了吗?恐怕在税前扣除时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质疑。
拍卖和捐赠涉及不同的纳税环节
任志强敢于欢迎税务举报,底气是“拍卖款一分没见到,因为拍卖之前就已经明确拍卖款全部用于读书会活动”。这种底气可靠吗?
“拍卖和捐赠涉及不同的纳税环节,如果任志强仅仅以没见到拍卖款就认为没有纳税义务,是没有税法依据的。”郭伟说。郭伟认为,如果任志强是以个人的名义拍卖时间,取得所得,其就负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需要先纳税。至于其把拍卖款项捐赠给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则是另一个环节需要处理的涉税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依法按一定的比例税前扣除。任志强向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的捐赠能否税前扣除,要看中国金融博物馆是否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同时也受任志强年应纳税所得额数额的限制。
王冬生认为,名人拍卖时间备受社会关注,而涉及的税收问题也颇为复杂。面对时间拍卖这种新现象,简单套用现行税法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从税法上予以规范。
任志强该不该缴税?该缴什么税?
要回答拍卖个人时间如何缴税的问题,首先必须确定其属于哪个应税项目。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任志强作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他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任志强拍卖个人时间,是他作为知名房地产商及房地产评论者、公益读书活动倡导者,出售其思想与时间的价值,具体交易行为就是买卖双方面对面交流感兴趣的话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没有对此类交易行为如何纳税的直接描述,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两处提到“咨询”的字眼。《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的范围。任志强拍卖时间,可归入个人从事咨询类有偿服务活动并取得所得,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但未经批准,未持执照,须按年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等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如适用此条规定,该交易可归入个人出售咨询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可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笔者认为,比较两款规定,按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更符合实际情况。
还有人认为,任志强拍卖的是时间价值,应适用偶然所得,即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笔者认为,任志强的时间价值,主要体现为其身份及思想所产生的价值,且拍卖交易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持续进行,即只要有买家,其时间就会被拍出,不具有偶然的性质。
当然,《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列出了兜底条款,即“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除个人所得税外,有网友认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服务业税目中的其他服务业,指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咨询等,也就是说,任志强还应缴纳营业税。因为北京已实施“营改增”,任志强应缴纳增值税。
如不考虑其交易行为应纳增值税,就其拍卖时间适用劳务报酬按次纳税的规定,任志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50000450000×20%)×40%-7000=137000(元)。
任志强的公益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吗?
任志强说他一分钱也没见到,因为拍卖之前就已经说好无论多少钱都将捐助公益事业。最后,这笔拍卖款全部用于读书会的活动。那么,他的这种捐赠行为可以税前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就是说,如果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捐赠,个人取得捐赠凭据,在自行申报纳税时,可以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如果确定任志强为此笔收入的纳税义务人,其拍卖所得用于公益活动,通过指定的公益组织或政府机关捐赠,或者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则可按规定税前扣除。该笔收入直接用于其组织参与的金融博物馆书院的读书活动,该组织是否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笔者未检索到相关资料。
任志强真的会纳税吗?
任志强称,其拍卖款全部用于读书会活动了,这就能确认其收入已实际取得并已捐赠出去了。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这就是说,任志强应就其收入履行纳税义务,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如果没有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可对其罚款并征收滞纳金。
当然,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另一种方式。“戏”是任志强演的,但实际收钱的是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任志强除了是已经卸任的华远董事长外,还担任中国金融博物馆书院理事会主席。以此身份通过拍卖活动为书院募捐,收入不经个人,而直接进入书院,其性质就从个人拍卖时间转变为单位员工为所在单位无偿工作了。在财务处理上,应是书院向购买方开具凭据,与任志强个人无关,书院转换成为纳税义务人,这样任志强就不用缴税了。同时,如果博物馆书院开出的收据标明接受捐赠,则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不计征营业税。另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该笔收入应确认为接受捐赠收入,应征企业所得税。至于当期或当年博物馆书院是否应缴所得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转载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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