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发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称,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超过200克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 (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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