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就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作了明确。其中,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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