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9月减税836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的全国“营改增”试点情况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26.96万户,今年1~9月全国“营改增”试点累计入库增值税871.06亿元,增值税减税836.06亿元。其中,原增值税纳税人减税470.72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365.34亿元。
全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在苏南五市逐步上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安排,全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系统)将逐步在南京、镇江、苏州、无锡、常州苏南五市上线运行,标志着纳税人可通过全国联网系统自主选择银行缴纳地方税费。11月2日,苏州地税局和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作为首批上线地区已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目前苏州范围内支持该系统的商业银行已达27家。
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和速递物流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山东房企自用待售房按原值缴房产税
山东省税务部门日前出台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规定的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或出租建造的待出售的商品房,自用的应按房屋原值、出租的应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在关于房屋租金确定问题上规定,出租房屋的租金应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其不可分割、不单独计价的各种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
上海房产税税金超五千可上门代征
上海市地税局日前发布关于缴纳2013年个人住房房产税事项的提示,同时开通了网上缴税指定平台,上海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可查缴2013年度个人房产税税额,同时也可缴纳2012年逾期房产税滞纳金。考虑到一些不方便使用网银缴付的纳税人,付费通还推出为纳税金额高于5000元的纳税人提供上门代征的服务。
新疆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多项税收
近日,新疆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减免税收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山西[*{5}*]综合保税区11月1日正式运营
山西[*{5}*]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日前正式封关运营,入驻企业可以正式在太原开展报关、报检业务。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综保区是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实行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属国家级特定功能区。
青岛税务机关泄露涉税信息将被处分
青岛人大近日审议了《青岛市税收协助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涉税信息不得用于与税收征管无关事项。税务机关应保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外泄或公开。违反条例规定,拒不履行税收协助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涉税信息的,由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月起河北代开发票“小额”标准提至5万元
河北省地税局在日前出台的《关于提高代开发票小额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12月1日起,对于个人零星代开通用发票的,“小额”标准由小于等于1万元提高到小于等于5万元,代开建筑业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小额”标准由小于等于1万元提高至小于等于10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到办税服务厅或自助终端,均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代开。
广西开采地下水矿资源征收资源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明确矿泉水、天然泉水和地下水资源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的通知》,将之前只对矿泉水征收的资源税扩大到对矿泉水、天然泉水和地下水矿产资源全面征收资源税。征收资源税仍维持原来的标准,即按4元/吨的税额标准执行。
浙江出台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管办法
浙江省地税局制订的《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近日下发,明确个人出租房产而发生的应税行为,包括房东出租和转租行为都必须纳税。办法规定,个人将自有房产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获取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的行为。利用个人自有房产从事生产经营,实际经营者非房屋产权人(除夫妻、直系三代内的亲属外)的,视同房产出租。采用综合征收率征收税费。
报销假票会涉贪污或逃税
羊城晚报调查显示,有人通过QQ购买高仿火车票等票据进行报销。有律师表示,使用高仿假票证来报销是否犯法需分情况来看:若是事业单位、国企等员工使用高仿票证报销,涉嫌职务侵占或者贪污行为;单位、公司等集体使用假票证,有可能涉嫌偷税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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