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高技〔2013〕1718号发文日期:2013-09-05
有效性:全文有效所属分类: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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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务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及《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联合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及具体内容分别见附件1、2)。
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保障措施等,尽快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务实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1、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
2、《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商
务
部
税 务 总 局
统
计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中
科
院
工
程
院
国 家 标 准 委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