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浙江衢州江山市局“营改增”试点全年减税近3000万元。
  “营改增”试点首年,江山市共有688户企业纳入试点,入库“营改增”增值税2214万元,与去年同期试点企业入库的营业税相比减少2980万元,下降57.36%。
  一是及时确认试点纳税人名单。
  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地税部门提供的试点纳税人信息数据,及时组织人员逐户调查,实地确认纳税人是否属试点范围,准确了解试点纳税人营业收入、发票领用等基本情况。
  二是及时组织试点业务培训。
  在试点前期,及时组织试点企业负责人、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营改增”税务登记、发票领用、税收政策等征管业务知识辅导,并公布咨询电话。
  三是及时与试点纳税人沟通。
  专门召开物流企业税企座谈会,疏导税负上升不满情绪、讲解物流企业涉税问题;走访了解试点各类业务问题,解决纳税人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税负上升财政补助等具体问题。四是及时准确核算“营改增”试点税收数据。根据省局统一设置的“营改增”税收会统报表,结合工作需要,主动设计包含纳税户数变动、税负变化、进项税额影响等因素分析表格,强化对营改增试点企业的税收税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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