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内蒙古乌内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运行取得初步成效,内容如下:
 
  全区国税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在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试点正式上线以来,内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总体平稳,服务器运行稳定,客户端监控正常,税收业务开展正常,系统无形监控与有形管理的功能发挥正常,基本实现了引进系统的目的,防控效果初显。
 
  一是干部防控意识逐步提高。
  内控系统应用2个多月来,通过系统内事前风险提示、事中风险控制以及事后风险监督三位一体的防控,基层局执法人员受到各种不同类型的风险监控警示呈现出由大量增加向逐渐减少的趋势变化,说明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在逐步提升,规范操作水平在逐步提高。
 
  二是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执法风险。
  通过内控系统对CTAIS实施执法风险事前实时提示,违规操作事中即时阻断,错误操作事后适时纠正,有效规范了基层税收执法行为,防范了风险。截至6月30日,系统共发生事前业务风险提示1100余次;事中触发业务规则446次,其中强制阻断36次,实时提示410次;事后触发业务规则78次。涉及到的税收风险业务涵盖税务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务稽查、企业所得税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等。
 
  三是逐步规范了税收业务操作规程的运行。
  通过内控系统,进一步明确了常用业务处理规则,操作人员对出现的常见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从而加深了对税收业务规程的理解,规范了上机操作行为,操作正确率显着提高。
 
  在系统监控运行过程中,发现了税收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的执法风险,需要引起各级国税部门高度重视。
 
  一是个体建账户零申报较多。可能导致纳税人偷逃税款以及税收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帮助纳税人偷漏税款的风险。
 
  二是一般纳税人申报存在“未开具发票收入”为负数的现象。存在征收机关收过头税的风险。
 
  三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审核不严和注销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流于形式。
 
  四是将起征点以上双定户调至未达起征点。可能存在税收管理人员对纳税人进行征免税款的执法风险。
 
  五是案件执行超期。
 
  六是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存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是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未将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缴销,存在执法风险。
 
  七是应进行而未进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内控系统运行管理中也暴露出申辩回复内容不够规范;监控岗未充分履行职责和内控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部分指标在提取后台数据时出差误差,需要下一步向内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全面反馈,及时完善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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