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湖南郴州国税局——建立索要发票快速处理通道,内容如下:
 
  如果你购买商品,商家不提供发票怎么办?放弃还是维权?日前,郴州市国税局创建 “单纯索要发票事项快速处理通道”,成功解决纳税人消费索要不到发票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快速维权的平台。
 
  为加强发票举报管理工作,郴州市国税局出台单纯索要发票事项快捷处理通道管理办法,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快速处理协调机构,责任单位设在市国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事项的归口登记、处理跟踪、沟通联系等工作。对首次举报或一般性问题,设稽查局的单位交由当地的稽查局处理,未设稽查局的单位交由征管科处理,对商家给予提醒警告或小金额罚款;如果存在商家多次被举报或者有重大偷逃税嫌疑,则改由当地稽查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通过立案、审理、执行等程序,查处违法商家,*6可处罚金一万元。办法还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处理举报并通知举报人;受理、登记、处理及调查的部门,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因举报给纳税人生活带来不便。
 
  郴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单纯发票事项快速处理通道是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需要,也是今年国税系统实施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际行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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