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浙江金华国税局——三项措施提高举报案件查处质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加大举报案件初审力度。
  通过CTAIS及征管辅助系统,查询被举报对象财务、申报及税负等基本情况;及时与地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获取外部信息;结合举报内容比对分析,锁定涉税疑点。
 
  二是全程跟踪案件查处情况。
  成立以稽查局局长为组长的督办组,抓好举报案件的督办、催办工作。对督办案件要求收到督办函7日内立案,10日内上报检查方案,每30日上报查处进展情况。
 
  三是及时回复案件查处结果。
  尽早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减少重复、多头举报数量。针对举报人对案件检查结果提出的质疑,做好政策解释与情绪疏导工作,消除举报人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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