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浙江嘉兴国税局——一亏本虚开发票 落得罚款坐牢,具体内容如下:
 
  “中介”,诸如房产中介、车辆中介、婚姻中介等,顾名思义大多是向客户提供中间服务而收取一定服务费,赚钱是其根本目的。但当湖街道的曹某,却一反常理冒着罚款坐牢的危险,亏本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介生意。近日,曹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暴露,受到了罚款坐牢的严厉处罚。
 
  原来,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小饭店的曹某“路子粗”、“人缘广”,别人难办成的事情,经他一“协调”,大都能办成。3年前的一个中午,曹某饭店的熟客张老板前来用餐,曹某一看是“财神爷”来了,连忙端茶送水,热情招待。“随后张老板开口要求帮忙。原来张老板的厂做的是加工生意,进项抵扣税款较少,税负率较高,所以想请曹某帮忙虚开几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一定数额是要坐牢的!这一点,曹某心中当然清楚。但曹某转眼一想,如果拒绝张老板这个老客户,一来显示不了自己的能耐,二来饭店可能要失去这一重要客户。左思右想后,曹某决定铤而走险,帮张老板这个忙。
 
  最终曹某找到了同意虚开发票的外市某公司负责人陈某,但陈某提出了必须支付所开发票销售额的15%作为开票费的要求,否则免谈。要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税额为所开销售额的17%,在支付15%的开票费后,对于凭此抵扣的企业来说已没有多大的利润空间。曹某咬牙答应了陈某的要求,先后帮张老板厂家虚开了1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税额11万余元,同时支付了9万余元的开票费。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和神通广大,曹某在向张老板送去虚开发票时,只收取了7万余元的开票费,那2万元的差额,曹某自己承受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曹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金10万余元,有期徒刑7年多。市国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依法纳税人人有责,虚开发票属违法行为,千万不可冒险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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