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湖南郴州国家税务——10月1日起,月销售额3万以下暂免征增值税,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全市3600多户纳税人又迎来新的利好政策。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市国税局测算,全市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3600多户。这也意味着,10月1日后这些企业都可减负3500多万元。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多次上调增值税起征点,2011年10月1日至今,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2万元。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今年这一小微红利继续“发酵”,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北湖区某超市老板算了一笔账,以前月销售收入为2.9万元,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需缴纳增值税870元,年缴纳增值税10440元。10月1日后,因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这每月870元的增值税将不再缴纳。超市老板说,虽然暂免的不多,但一年下来也不是小数目,这笔钱对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意义很大,无异于雪中送碳。
 
  据市国税局统计,这项优惠政策实行后,全市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受益纳税人累计达到28000户,预计年度受惠额度达到8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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