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拉萨市国税局开展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前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营改增”进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拉萨市国税局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积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内容,要求广大干部要透彻了解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安排制定方案、细化分工、紧密部署,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责任到位。
  通过网络、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宣传到位,打消该行业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的负面理解及认识。并将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试点前期工作宣传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
 
  三是深入调研、全面掌控。
  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按照电信业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电信业纳税户进行详细统计,并对行业登记为电信业不符合注释范围的纳税户进行了清理。通过征管系统认真采集电信业纳税人登记信息、经营状况、纳税申报等情况,了解试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试点过程中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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