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国税局四措并举强化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
 
  今年以来,滨州市国税局针对实际情况,强化四项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密切协调配合,依法依纪查处税收管理和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解决对外查处纳税人偷逃税问题,对内监督征管查方面存在漏洞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局专门成立了“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和协调小组,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调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稽查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监察室和稽查局所属专人组成。并切实做到宣传、组织、制度和执行四到位,将“一案双查”工作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在具体工作中,根据案情进展,视情况吸收法规、财务和货物和劳务税等部门人员参加,灵活掌握,快速反应,确保了开展效果。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稽查、征管、法规等部门以及税收征管一线这三个层面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一案双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目的,真正认识到“一案双查”工作,不仅对外监督纳税人偷、逃税问题,而且对内监督征、管、查方面存在的漏洞,做到了隐患早发现、漏洞早堵塞、问题早解决,从制度上、机制上、手段上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征管质量的提高,最终也保护和爱护了的税务干部,为办法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的组织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该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该局先后制定了《滨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监察建议和征管建议反馈制度》和《税务稽查情况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工作规范。基本建立起一套包括研究、协调、保密、备案和激励等内容的完整的工作制度,形成从立案、检查、处理到案件分析结果的完整工作机制。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稽查局和监察室对查处案件实行分段跟踪、过程监督。按照立项、实施、处理和归档4个程序开展。二是查前联系协调。要求对稽查局查办的“直接举报税务人员有违法问题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税务人员有违法问题的,重特大案件的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等3种案件的,必须实施一案双查,由稽查局与监察室共同进行查前的案头分析,制订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三是查中联合办案。实行稽查局与监察室的联合办案,当稽查局检查纳税人的相关问题时,监察室要跟踪稽查办案过程,加大对稽查人员执法能力的监督。四是查后分析总结。检查结束后,稽查部门形成《税务稽查报告》,监察部门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对“双查”中发现的稽查人员的执法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相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三、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监督执法
  对稽查或监察部门选取的案件、接到的重要线索、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督办的案件,按规定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再向“一案双查”工作协调小组提出案由。实施稽查中,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由协调小组指定检查组,通报立项情况,组织稽查组学习相关业务,分析案情,拟定检查方案,向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参照案件复查程序实施检查。稽查组经筛查、固定证据,明确案件性质,出具稽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案件剖析材料。协调小组对案件稽查报告、处理意见及剖析材料进行审理后提出审理意见。首先,发案原因找准。纪检监察部门除对税收管理员和稽查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责任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剖析涉税案件形成的原因外,还要从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分析发案单位在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议。其次,监督渠道拓宽。稽查案件确定后,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建立“监察专案”,实施全方位监察。通过到企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情况反馈、抽查稽查案卷、实地调查和个别约谈等方式,采用文字记录、调查表格等形式,多方面了解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确保监察和执法结果的连续性和客观性。
 
  四、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责任追究
  “一案双查”案件确定后,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要建立“监察专案”,实施全方位监察。通过到企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情况反馈、抽查稽查案卷、实地调查和个别约谈等方式,采用文字记录、调查表格等形式,多方面了解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确保监察和执法结果的连续性和客观性。凡经查实在“一案双查”中存在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税务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确定存在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由稽查或税政法规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确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潍城区国税局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潍坊市潍城区国税局认真贯彻总局“三个三”要求,狠抓作风整顿,确保干部职工思想不松、工作不减、作风不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形象。
 
  一是教育引导守法纪。  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作风纪律教育机制,突出作风纪律和廉政准则教育,通过集中教育、科室讨论、个别交流、典型引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纪条规,引导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摒弃习惯做法,破除侥幸心理,切实把作风纪律作为日常工作的准绳,遵规守纪的“高压线”。
  二是案例警示严惩处。  依托潍城纪委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三级纪委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例,深刻剖析违反工作纪律的原因,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工作有章不循、有纪不遵、服务不强、精神不佳的严重后果。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积极开展作风纪律自查自纠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告诫、早纠正,严肃惩处,绝不搞下不为例。
  三是监督检查强作风。  积极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下访巡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不间断的对区局机关和基层分局进行明察暗访,坚持每天一检查,每周一通报。对考勤、值班、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着装不规范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纳入机关、基层和干部个人绩效考核。
 
  莱芜钢城区国税局把好“五关”营造廉政勤政良好环境
  一是严把“思想关”,提高“免疫力”。  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总书记近期讲话精神,对党员干部进行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使廉洁意识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中,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严把“制度关”,落实全覆盖。  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听取意见,面向区局内部全体人员开展“建言献策金点子”征集活动,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90余条,先后完善修订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20余项制度规定,涉及区局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严把“自律关”,班子带好头。  从区局领导干部抓起,自觉做到“廉、公、勤、慎”,在乘车、办公用房、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示范,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敢于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口号,凡是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
 
  四是严把“监督关”,问题早发现。  采取公示监督内容、发放监督联系卡、设立监督举报箱、建立监督档案、反馈处理监督信息等5项举措,让群众全面“透视”党员干部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实现抓早抓小。
 
  五是严把“执法关”,防止随意性。  认真梳理税收管理风险点,制定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办法,对定税、评估、检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监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
 
  阳谷县国税局“四点突破”提升执法效能水平
 
  一是“热点突破”抓公开。  公开举报电话,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定额核定、税收违规处罚、限时办结项目、首问负责内容、一次告知事项等实行阳光办税,增强执法服务透明度。
 
  二是“重点突破”抓监督。  对一线执法人员和分局长实行明查定期通报制度,对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发票限额发售、所得税核定、预警解除、稽查处理等重点环节和岗位实行限时责任确认制度,严格过错追究。
 
  三是“焦点突破”抓落实。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自查问题,对政风行风、群众举报等焦点问题,通过座谈会、责任认领、限期纠正、点评验证、目标考核等形式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稽查、评估、举报、用电量测算,加大管税、控税、护税力度,规范税收执法环境。
 
  四是“亮点突破”抓创新。  围绕管理员行业风险评估、专业化管理规范、便民春风行动措施落实、“四德”文明示范创建等方面求创新,出亮点,促进国税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局完成税收收入3.5亿多元,实现了市局、县级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
 
  让自己平静几秒:
 
  人生*5的快乐在于到处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的痛哭声。 —— 成吉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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