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总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结合《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试行一年多来的实际情况,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研究,对基准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扩充。把裁量基准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帐簿凭证管理、偷骗抗税、妨碍税务检查、税款征收管理、税务代理管理这七个部分进行了归类。修订后《基准》的范围从四大类十三项扩展到七大类五十六项,覆盖国、地税机关所有处罚事项。
 
  让自己平静几秒: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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