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先后下发《税收检查工作任务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税收职责清单》,核心内容是在进一步理顺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按照税收管理的核心流程将国税机关的管理职能划分为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两大序列,并明确税务机关服务和执法的具体职责、流程,努力构建良好的征纳和谐关系。
 
  二、公告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本公告面向全省国税机关辖管的纳税人,《税收职责清单》从201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按照税收管理改革方案纳税服务“一体化”的要求,由纳税服务机构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其他部门不再直接受理。
  2.非接触式服务有利于提升办税效率,降低纳税人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目前我省国税系统提供的非接触式服务方式有:网上税务局、各类自助办税终端、短信平台、国税专递等。
  3.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如实报送涉税资料义务,由纳税人依法对各类涉税行为承担责任。国税机关的服务任务是主要是帮助纳税人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一是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二是帮助纳税人正确办理涉税事务;三是帮助税人维护权益,使纳税人的权利得到有效救济和保护。
  4.职责清单清理了各类调查事项,目前仅有新办批发或零售业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且同时申请增值税税控*5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及以上限额的、批发或零售业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税控*5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及以上限额的行政许可两个事项需要实地调查。其他调查事项通过案头服务方式实现。
  5.国税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重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做好对纳税人涉税风险的提醒以及不良记录的告知,有利于杜绝各级层层加码式的事前管理。
  6.落实税收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检查的程序、检查的次数,并赋予纳税人拒绝不合规检查的权利。
 
  让自己平静几秒:
 
  你明白,人的一生,既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 -- 莫泊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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