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对于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认为,主要包括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税收制度,从1994年以前的30多种税种,到分税制以后的多次精简,目前税种为18种,期间经历了各种博弈,一度引起各方关注。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透露,此次税制改革将主要围绕“六税一法”进行,分别是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和个税,一法是税收征管法。“在税制改革上总体方案将更加细化三中全会的内容,最终目标是要构建一个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事实上,今年3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明确被列为今年的重点任务。
 
  完善六税一法
  “7月1日,包括《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在内的官方媒体已经对总体方案进行解读,并对财政部部长和财税界资深人士进行了访谈,重点对现代财税体系进行解决。”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在众多采访对象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人物,从2013年出任财政部部长以来,他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6月30日,中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后,7月1日,楼继伟便*9时间接受了《人民日报》和央视的采访。
 
  他表示,此次财税体制改革具体涉及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后面的骨头更加难啃,下一步难度比较大的是不动产和金融业营改增推进工作。”
 
  按照楼继伟的预期,预算改革和税收改革,希望在两年时间里有一个框架,然后形成对中央地方事权关系方面的研究,最后形成共识。“我们期望2020年,能把现代财税制度建立起来。”他说。
 
  和楼继伟的表述一样,高培勇认为,税制改革应该在三中全会文件指导下,对包括增值税(营改增)、消费税等在内的“六税一法”进行改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而提出的目标,是站在国家治理总体角度、统领所有领域改革的总目标,而非以往仅仅覆盖某一个领域或某几个领域的单一目标。
 
  高培勇认为,服从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应当也必须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一起,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而非沿袭以往追随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以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惯例。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税制改革应建立市场统一的税制体系。具体目标是,未来将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目标,并优化税率,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要完善消费税制度主要是进一步发挥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作用。资源税将抓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并清理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上要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直盛传环境保护税有望通过费改税出台,并在年内出台相关文件,然后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房地产税和环境税改革需要加快立法。“预计年内都不会有实际动作,因为来不及走完立法程序。”
 
  税制改革战略调整
  “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是总体方案对税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与以往主要聚焦于经济体制改革而定位税收制度改革的思维有所不同,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位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同时,立足于财税体制全方位覆盖所有生活领域的功能范围,从而确立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这也意味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做出了重大调整。”高培勇说。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政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全新定位,与之相联系的是,财税体制已经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并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高培勇认为,基于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和支撑性作用的需要,税收制度改革应当也必须纳入国家治理的框架,以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为出发点,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同步推进。
 
  据悉,1994年,我国实施以分税制改革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国内*9大税种的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分成,中央财政获得了更大的财源。
        经过20年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财税体制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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