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甘肃民营企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从环境因素来看,甘肃自然地理、所处区位和生态环境都比较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在硬环境上没有多少优势可言。正因为如此,更应当在软环境上下功夫,以弥补硬环境的先天不足。三十多年来,历届省委、政府都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恰恰在软环境上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而这成为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关于行政环境
  总体来看,目前甘肃民营企业发展外部行政环境呈现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框架基本令人满意,但仍存在与市场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政企关系、行政执法仍然是民营企业行政环境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政府官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思想观念方面对民营企业仍存有偏见。思想深处仍以姓“公”、姓“私”划线,对民营企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漠视和排斥的心理。二是在某些行业、部门和地方,仍然存在着行政透明度低、办事效率不高、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肠梗阻”现象依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企业“吃拿卡要”问题屡禁不止。
 
  ——关于政策环境
  甘肃民营经济政策环境总体不断趋好,但社会诚信存在缺陷,政策的支撑条件不优。市场行政执法环境总体尚可,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执法尚需加强。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行政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较高的经营成本以及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到位,已成为民企流向外地投资的“原始”动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非常突出,政府优惠政策兑现程度不够,使企业积极性受到抑制。
 
  造成甘肃省政策环境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分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的制定没有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利益。二是政策协调与执行的问题,如执行部门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使用有利于自己的部分。三是部分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政策的意识谈薄。
 
  ——关于税负环境
  总体来看,国家为了改善税负环境,多次取消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税制改革,税负环境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由于部门和地方利益驱使,许多减税让利的政策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因而我省民营经济的税负环境仍然很不理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税负偏重。税收名目繁多,民营企业要缴纳的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十种税种。如民营房地产业,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缴纳的税费多达七大类37项,商品房的税费约占到房价的1/3。再如,调查中发现,兰州一个只有两个人的个体中医诊所,一个月要缴纳二千四百多元的税赋,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税。
 
  二是税负不公平。国企、民企不能同等对待。如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国有企业多为一般纳税人,故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额全额抵扣。而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除了国家限制外,在税收政策上无优惠。这对有投资实力的民营企业家来讲,显然很不公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是动态税负,而小规模的税负是静态税负不会变;营业税也如此,不会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动态的原因是因进项税额抵扣制度所致。就这一项抵扣制度,将纳税人分成了带有歧视性的两类。
 
  三是税外负担名目繁多。调查发现许多乱收费项目首先指向民营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要应付30多个部门、50多种税费,收费项目不仅包括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水污染处理费、社会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消费者协会强行收取的会员费等,还包括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等。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各项收费“过多、过杂、过乱”,难于应付,如果拒交或少交就会“惹恼”权力部门,轻则给你“穿小鞋”,重则影响企业生存。据对兰州128户小微型商品流供企业实地调查,每户每年的乱收费上万元。
 
  四是税赋征收的随意性。如民营企业缴纳的定额税,本身就不是很科学,但鉴于纳税人的经营状况无法核实,税务部门只能“定额”征税。如果再深追究一步看,定额里就存在人们说的“关系好的少定些,不认识的就多定些”。
 
  ——关于舆论环境
  甘肃民营企业的舆论环境基本上是正常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某些负面报道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形象;二是民营企业家在媒体面前缺少话语权。特别是对某些负面宣传,个别企业家的声音非常微弱,只能逆来顺受。
 
  ——关于法制环境
  总体看来,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不断变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方面的不平等。一是在立法的标准,存在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的情况,民营经济还缺乏保护的法律制度。二是对个体业主与外国投资者这类同属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也没有做到平等对待。三是规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如在纳税问题上,民营经济就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
 
  2.司法方面的不公正。有些部门和司法人员或多或少保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如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某些经济纠纷案件,或不能公正处理、或久拖不决;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3.行政执法方面的随意性。一是少数司法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法,而是权。二是大多民营经济政策还没有立法,缺乏法律保障,时松时紧,导致民营企业家产生“怕变”心理。三是违法行政和“与民争利”,运用行政特权追求自身利益*5化,侵犯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营经济经营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导致其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不懂法、不信法,结果常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或者在权益受损时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助。
 
  ——关于融资环境
  多年来,甘肃省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做了不少努力,如甘肃省贯彻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全省现已成立了190个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时涌现出一些积极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矛盾的先进的金融机构,如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兰州分行和兰州银行等。但从总体上看,融资难仍然是甘肃民营经济遇到的*5难题。据调查,我省多数民营企业初始资本超过90%来自企业主要所有者、创业队伍以及他们的家庭;后期的投资,60%以上的融资来自资本所有者或是利润。可见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民企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融资渠道狭窄。甘肃的金融机构较少,引进的民营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屈指可数,金融市场基本上由几个大型国有银行掌控,缺乏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形成了很大限制。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靠非正规、小范围的集资或股权融资取得,或者通过“地下钱庄”及私人借贷,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二是获得贷款难。民营企业很难得到各大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一方面,大多数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和管理要求十分严格,多数民营企业很难在银行借贷到资金。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求贯彻“责任到个人”的政策,规定贷款人员要对所贷款项负责,使得他们更不愿意给民营企业贷款。
 
  三是抵押担保难。首先是验资、评估手续繁杂;其次是评估费用高、随意性大;第三是担保机构不健全;第四是银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抵押贷款的比重,而民营企业大部分是租赁土地和房屋,缺乏有效抵押物,无法满足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这是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主要因素。
 
  ——关于人才环境
  甘肃民营企业存在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层次不高、人才使用不合理等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引进、留住人才的软硬环境还不够理想。人才流动的市场壁垒高,在专业人才引进方面仍然存在障碍,难以实现人才的市场化配置。人事管理和人才流动的法规建设滞后,没有形成良好的人才法制环境,致使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定还没有纳入正常轨道。
 
  二是教育机构专业设置不能适应民企的需要。调查显示,我省就业的农民工中具有专业技能等级的不足10%。低素质劳动者与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其中教育机构专业设置滞后、人才发展观念偏差是主要原因。
 
  三是民企人才的教育培训尚未纳入正常渠道。民营企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发展提高问题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民营企业人才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专业培训的机会少,时间无法保证,经费没有来源,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此外,在人才管理和使用上,民营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家族式企业人才管理模式守旧,企业内裙带关系严重,对外来人才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排斥心理。还有的民企在用人观念上只注重员工对企业的价值,而较少考虑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发展机会,忽视员工培训。企业激励机制不健全,许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设计不合理,人才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从而挫伤员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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