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财政厅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本年度安徽省会计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评审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符合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避免错过评审机遇。
 
一、申报核心信息:时间与范围明确
(一)申报时间节点
本次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3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报申请。后续部门审核、缴费等环节也有明确时限:市财政部门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市人社部门需在11月24日18:00前完成审核;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及中央驻皖单位同样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初审,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审核进度,避免因环节延误影响评审。
 
(二)申报范围界定
本次评审覆盖人群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安徽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会计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安徽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会计专业技术人才。
 
需特别注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此类人员无需准备材料,避免无效投入。
 
二、评审标准与材料要求:新旧衔接+分类准备
(一)评审标准适用
本次评审主要依据《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25〕975号)执行。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符合原评审标准(皖人社发〔2019〕16号)且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2023年、2024年、2025年)的人员,可按原标准申报,无需额外满足新标准的新增条件,保障过渡阶段申报人员的权益。
(二)申报材料清单(分三类整理)
申报材料需严格按要求准备,部分材料需先录入业绩库再导入申报系统,部分需单位协助上传,具体分类如下:
1.个人直接上传系统材料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23年、2024年或2025年度,过期无效);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聘任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需额外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需本人签字确认,承诺材料真实);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仅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
 
2.业绩库录入后导入材料
2021-2025年度继续教育证明(需满足年度平均学分/学时要求,严禁在单个年度内突击完成,需体现学习的连续性);
2020-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考核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任现职以来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需与会计专业工作相关,无关证书无需提供);
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以近5年工作为主,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术成果(近5年为主,论文直接上传完整版本,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建议书等需注明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近5年为主,需明确本人在成果中的角色,多人合作项目需提供本人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证明)。
 
3.用人单位上传材料
《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需在单位内部公示申报人信息及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传);
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客观评价申报人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业绩,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附件4,需如实填写单位核算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2025年新增材料要求——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交“原始材料扫描件”和“打码材料扫描件”,打码需隐去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5),若材料中出现未打码的敏感信息,将直接判定为无效材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流程:四级审核+网上缴费,步骤清晰
本次评审申报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部门逐级审核—网上缴费”的流程,各环节环环相扣,需严格按顺序完成:
(一)个人申报:系统填报+材料上传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入“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
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或从业绩库导入材料,确保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内容与会计工作相关,且按重要性排序,课题研究类材料需上传结项证明;
确认材料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真实性核查+公示
用人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逐项核实,比对原件、扫描件与打码件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在单位内部公示申报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意见书并上传系统。
 
(三)部门逐级审核:按隶属关系分层推进
不同隶属关系的单位,审核路径不同,需注意对应流程:
县区属单位:县区属单位→县财政部门→县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
市属单位:市属单位→市财政部门→市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
省直事业单位:省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
省属企业:省属企业→集团公司→评委会组建单位;
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中央或外省驻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外省省级人社部门盖章→省人社厅(专技处)盖章→评委会组建单位。
 
(四)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在“职称申报”页面点击“缴费”,按标准缴纳评审费300元/人(依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缴费成功后方可进入评审环节,未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四、关键注意事项:避免踩坑,保障申报有效
(一)年限与材料截止时间
任职或聘任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之后取得的材料不予认可;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需均为合格以上,202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对应年度任职年限后累计计算。
(二)论文与诚信要求
论文上传需包含封面、刊页号、目录、正文,每篇论文单独成档(可编辑PDF或DOCX格式),内容需与出版原文完全一致,不一致者取消参评资格;
申报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若存在学术造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特殊群体要求
正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需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前准备业绩阐述材料;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毕业学员申请认定的,可免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业绩证明材料,改传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
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6),经省财政厅初审后报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四)后续归档
评审通过人员需在省财政厅公布名单后1个月内,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按审核流程逐级盖章,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确保职称资格与档案信息一致。
 
五、辅助资源:操作指南与咨询渠道
为帮助申报人员顺利完成流程,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提供个人用户、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可自行下载查阅。若有具体疑问,可联系通知附件7中的相关单位及电话咨询,避免因操作不熟悉延误申报。
2025年安徽省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时间紧、要求严,符合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尽早梳理材料,按流程完成申报,确保不错过一年一度的职称晋升机遇,为个人职业发展增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