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自考试合格之日起成绩有效期为1年。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成绩合格标准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5〕1号),为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自考试合格之日起成绩有效期为1年。
 
二、2025年度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金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5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5年。
 
三、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申报人员,可在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自治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四、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单需登“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考试服务下面的“成绩查询”模块打印并截图;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需登“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模块打印并截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