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级会计师评审中,论文要求是重要的一环,了解相关细节能帮助考生更有针对性地准备。以下是关于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的各项要求说明:
 
刊物要求
论文需发表在具备ISBN号、CN号或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以及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不同地区还有特殊规定,如贵州要求发表的论文需在三网任意一网能检索到;重庆则要求发表在省级期刊,且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时效要求
一般情况下,评审前五年内发表的论文有效。部分地区要求更为严格,规定论文必须在评审前一年发表完成。另外,取得中级会计职称后发表的论文大多有效,不过具体情况建议与当地财政局确认。
 
特殊情况
少数省市不强制要求论文公开发表,但对报审论文质量有明确规定,要求是财税实战类文章,需做到理论结合实战,且具有指导和借鉴价值。
 
数量要求
通常需要发表2-4篇论文,具体数量因省份而异,需以当地要求为准。部分省份要求发表1篇,但建议发表2篇,因为评审是优中选优,在同等业绩下,发表2篇更具优势。
 
字数限制
论文字数一般在2000-5000字之间,不同省份规定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论文字数不宜过多,要考虑发表版面,评委更注重标题和主旨,字数达标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高会论文不应为发而发,需符合评审要求,避免浪费财力和时间。而且相关政策每年可能会有变动,建议考生尽早准备并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