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纳税额在1000万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加强对重点企业事中监控、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年初以来,香坊区地税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选准评估对象。在评估对象的选择上,将纳税评估重点放在年纳税额在1000万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以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方法上主要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工作中,把2008、2009年度纳税额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定为选择范围,然后在这一范围内,对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异常分析情况和行业税种税负低于全市税负预警值情况进行全方位比对,再结合2009年联动机制中日常管理预警次数、税收异常变化、分税种入库变动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分析,从而确定评估对象。
  二是制定方案,实施税务约谈。按照选择确定的评估对象,及时将评估任务下达至各评估小组。评估人员根据管理员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纳税人的申报资料,把联动机制比对分析出的疑点作为重点,制订出有针对性的评估方案。认真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发票管理、税款缴纳情况,在此基础上,详细制订约谈提纲,全面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约谈中,注意把握约谈的主动权,运用各种约谈技巧,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从中指出疑点,挖掘问题。同时,坚持把约谈与与服务结合起来,把约谈环节变成了掌握企业情况和加强双方沟通的重要平台,变为改善征纳关系的纽带,提高了约谈质量。
  三是严格核查,提高了纳税评估质量。对约谈无法解决的疑点进入实地核查环节,对核查中所涉及的有关以前年度的税收问题,采取关联追溯评估的方法进行。核查中以分析比对疑点为重点,从生产工序、出入库登记、库存变化、销售数量、成本核算、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额配比,与预收帐款的来龙去脉等进行核实,收集企业生产、经营、核算方法、销售方式、内部控制指标等相关信息,并利用税收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纳税人横向、纵向历史数据的对比,对企业静态、动态数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发现企业涉税问题。
  文章来源:哈尔滨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