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延寿县地税局加强营运车辆税收的管理,针对不同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细化征收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局共组织实现营运车辆税收2178万元,同比增长281%,增收1607万元。
  一是针对个体货运车辆税收管理难题,积极向县政府提出征收建议,委托交警队在车辆年检时代征个体货运车辆税收,堵塞了征管漏洞,仅前5个月就代征税款50余万元。
  二是加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严格审核自开票认定手续,对自开票纳税人加强日常管理,管理员按月严格巡查,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规定的取消自开票资格。在日常管理中对自开票企业采取“双警戒线”管理,一个是按企业车辆的运输能力确定企业开票金额“警戒线”。另一个是根据企业车辆数量确定企业的业务发生量,确定企业发票使用数量的“警戒线”,发票领购也严格执行验旧换新。通过这些征管措施,不断强化税收风险意识,从而有效地规范了货物运输企业纳税人管理。三是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将县内客运车辆分别委托运输公司和客运站代征,实现源泉管控,极大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了税收成本。
  文章来源:哈尔滨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