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党组关于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这项改革的平稳、顺利、有序推进,结合我市社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社会保险费(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规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自交由地税部门征收以来,征收管理体制一直是实行专业化征管与属地化征管并行的征收模式,为了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发挥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优势,破解社会保险费征管的难点和难题,省局党组决定全面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这项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有利于发挥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优势。基层税务机关长期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征管,熟悉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社会保险费扩面征收、税费比对、欠费清缴、执法刚性等方面具有专业社保部门无法比拟的优势。实行属地化征管后,有利于破解费源调查难、欠费清缴难和执法力度不强等征管难题,有利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质量的提高,这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有利于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费收入规模逐年增大,参保面逐步扩大,缴费人数不断增加,对征管效率和质量以及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单靠社保部门单兵作战,难承其重,必须利用现有的税收征收、管理、检(稽)查人力资源,建立以属地化征管为基础,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税费同征、同管、同查,一套机构承担两种职责,不仅纳税人不需跑税款征收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两个机构,而且可以解决税务机关两套征管机构重复检查的问题,征纳双方成本都可以得到节约,征管效率可以大大地提高。
  (四)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属地化征管后,为网上申报缴税(费)创造了条件,可以利用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同步申报划缴税费。即使到大厅申报缴税(费),也不需到两个窗口重复排队办理,解决了多地缴税(费)的问题,减少了征缴环节,纳税人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的同时,也使地税机关的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五)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有利于地税社保部门集中精力加强社会保险费的专业化管理。社保部门的征收职能弱化了,但管理职能必将得到大大强化,在统筹征管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指导检查、推进规范管理、搞好内外协调、强化管理基础等方面可以专心致志,大有作为,使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得到长足进步。
  二、改革目标
  这项改革要建立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体制目标是:
  (一)缴费单位全部改为属地化征收管理。原省局社保局和市局社保局直接征收的单位缴费,全部交由缴费单位所在地区、县(市)级税务机关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
  (二)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税款征收机构进行征收,按时缴入财政专户,实现税费同征。税源管理部门既要管税,也要管费,承担税费比对、费源调查、欠费催缴职责,有效管理缴费事宜,做到税费同管。检(稽)查部门检查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时,要同时检查纳税人缴费义务的履行情况,做到税费同查。
  (三)属地化征管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在单位缴费属地化征管、税费同征同管同查的基础上,各单位社保部门专司社会保险费专业化管理。两者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有机结合。
  (四)自然人缴费仍由市、县(市)社保局征收管理。采取省级一点接入的方式,加快实现地税系统与财政、银行、社保部门的横向联网。自然人可以到当地任意承办社会保险费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缴费。市、县(市)地税社保局借助联网系统进行与社保经办机构、经办金融机构的数据接收、票据传递、收入核算。
  三、工作步骤
  推行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筹备准备阶段(2010年8—11月)。组成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明确实行属地化征收必须解决好的各项业务衔接和技术操作问题,做好各种档案资料交接准备,做好各部门的协调衔接,搞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局将在省局审核同意《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属地化管理实施方案》后及时召开属地化管理改革动员会,部署全面铺开工作。
  (二)全面铺开阶段(2011年1月)。从1月1日起全面实施属地化征收管理。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2—3月)。以解决属地化征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明确岗位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为重点,巩固工作成果,提出完善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
  四、机构职责
  (一)机构设置
  市、县(市)局设社保费征收管理局,各区局、涉外分局设社保科。
  (二)主要职责
  1.市、县(市)地税局社保局(含呼兰、阿城局社保科)。
  ①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法规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②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检(稽)查工作部署、指导、检查、考核。组织推动开展社会保险费收入核算、费源调查、欠费管理、重点费源管理、税费比对,基金安全等项工作;
  ③负责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协调、计划衔接和分解传递、缴费能力认定、收入对账、扩面宣传、普查稽查结果反馈、缓缴审核等工作;
  ④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及相关信息归集汇总、与征收单位对账、账户管理、基金划转等项工作;
  ⑤负责自然人缴费的征收、数据传递、费款解报缴销、对账、票据管理工作;
  ⑥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管方式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⑦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管软件推广应用、业务培训工作;
  ⑧负责社会保险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分析、报表等项工作;
  ⑨负责社保专项经费申请、协调工作;
  ⑩负责无税务登记参保缴费单位的管理(市局社保局除外)。
  2.区局及涉外分局社保科。
  ①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法规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②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考核;
  ③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调查、欠费管理、重点费源管理、档案管理、税费比对﹑缴费能力认定、基金安全等业务综合汇总工作;
  ④负责基金划转、与市局社保局对账工作;
  ⑤负责社会保险费报表的编报和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情况分析工作;
  ⑥负责无税务登记参保缴费单位的管理;
  ⑦负责与市社保局衔接计划及分解计划;
  3.部门职责调整。
  实施属地化征收管理后,社保部门原来承担的职责调整为以下部门负责:
  计统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票证管理、实收收入核算与统计、入库销号工作。
  办税服务厅负责以下工作:
  ①社会保险费登记的审核及信息录入;
  ②受理缴费单位申报缴费;
  ③应征收入核算,缴费凭证归集、汇总、传递工作;
  ④档案资料归档及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①费源日常管理,开展费源普查、重点费源调查工作;
  ②缴费单位动态监管,对缴费能力认定提出管理意见并报同级社保部门;
  ③欠费管理;
  ④档案资料收集、传递;
  ⑤开展税费比对、分析。
  检(稽)查部门负责对纳税人纳税和缴费义务履行情况实施同步检查,对社保部门提出的需要单项或专案检查的实施,及时反馈检(稽)查结果。
  按照省局关于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界定的要求,市局将制定社保工作流程,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社保费征收管理运行机制。
  五、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软件问题。省局正在进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的整合工作,将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并入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预计12月份征期可以投入试运行。各单位在过渡时期要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历史数据的备份工作,要对现有社保软件登记信息中的地税管理编码进行确认,对比登记信息,建立关联关系,要确保社保费征管系统中的地税管理编码与税收征管软件登记的地税管理编码一致。只缴费不缴税的单位,要为它分配税收管理编码并补充完善到新的征管系统的登记信息中。这项工作关系到属地化征管能否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
  (二)票据问题。社会保险费征收票据由计统部门负责管理。其领、用、存、报结及缴销逐级实施。缴款书由办税服务厅向同级计统部门领取。自然人使用票据由同级社保部门向同级计统部门领取。
  (三)档案移交问题。各单位属地化实施前已经装订成册的历史票据由于不便于分拆,不移交给属地征管部门,由原管理单位实行专人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各单位须将“欠费清缴计划”和《企业欠费明细台账》,特别是关、停、并、转、破产企业及资产变现的情况一并交给管理科(股),由社保科(局)与各管理科(股)共同掌握。《企业欠费明细台账》要电子与纸质双备份。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省局《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制度》,加大清欠力度,继续做好欠费清缴工作。
  社会保险费属地化管理实施以前,各单位社保部门管理的户籍档案资料,要分别逐一清点,补充完整,登记造册,编制资料移交表,由交出方和交入方有关领导监交,具体工作人员逐一审核验收签字,履行交接手续后,全部移交征收管理机关,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后,并入税收一户式档案管理,长期保存。
  (四)收入对账问题。属地化征收后,原来由省局社保局负责征收的中省直单位的社保费将交由各区、县(市)局、涉外分局组织征收。各区、县(市)局、涉外分局组织的中省直单位的社保费收入直接划入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局账户,月末及时划转给省级财政社保专户。与省财政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对账以省社保局为主,省、市、区县(市)共同完成。每月26日前各征收单位要把征收的中省直单位的社会保险费收入电子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局社保局,以便于对账工作的顺畅运行。其他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的对账工作仍维持现有方式不变。市区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的对账工作由市区两级社保部门共同完成,以市社保局为主。对账依据以电子数据为主,以原始票据为辅,各单位要开通网上银行,市局社保局通过网上银行对各单位社保费收入划转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县(市)(含呼兰、阿城)局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的对账工作由县(市)(含呼兰、阿城)局完成。
  六、工作要求
  实行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是省局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税费征管改革的必然趋势。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局党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实施。这项工作在组织实施中内外协调事项多、涉及环节多,参与部门多,任务艰巨复杂。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张显丰
  副组长:刘国练、赵一夫、马爱波、姜波、金波、徐秀兰、张亚洲、金锋、路晓华、许边海、李升国、高景任、吴亚东
  成员:陈力、构超英、温国兴、霍娟、刘震宇、颜永杰、吴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社保局。
  主任:路晓华(兼)
  副主任:陈力
  各单位要比照市局成立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专门组织实施改革的方案制订和落实。把这项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领导班子工程来抓,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好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序推进。
  二是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制订了《社会保险费属地化管理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好外部协调、机构设置、职责明确、人员调配、流程审定、信息传递、资料交接、计划衔接、对账销号、基金报解等问题。逐步完善细化方案,不断巩固改革成果,保障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是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级社保部门要切实肩负起社会保险费属地化征收管理的部门推进职责,积极搞好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国库、银行的外部协调工作,在业务衔接上要做到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取得理解和支持。市局社保局要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研究解决新参保单位补费、欠费单位退休人员补费、无计划单位补费纳入属地征收,自然人缴费期限改变等相关问题。与市工行沟通,解决缴费单位到银行缴费自动记账销号及专户收费问题。在计划衔接、对账、入库等环节要满足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的业务需求,耐心细致地沟通协商,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各单位社保部门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领导机关和本单位的内部沟通协调工作,认真办理管户清单、欠费清单、档案资料的交接手续,档案的整理、补充工作要在十一月底前完成,对全部社保档案要进行登记造册,按省局要求的时限进行移交,避免出现秩序混乱、造成管理真空。各级社保部门要转换角色,做好改革中的筹划、准备、培训、指导、规范、督办、衔接等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费专业化管理部门作用,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尽职尽责。征管、纳税服务、计统、信息、检(稽)查等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四是要抓好业务培训,提升征管水平。鉴于属地化之前社保部门单兵作战,其他部门对社保征管业务缺乏了解,社保局要在10月份重新修订和充实《社会保险费法规汇编》,印制后发放到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单位要组织一线税收征收、管理、检(稽)查、社保等部门人员学习讨论《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社保费部分)业务需求说明书》,熟悉社会保险费征管软件操作、文书使用、信息查询等业务,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技术和业务素质基础。新的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系统整合完成后,市局将请软件开发人员通过视频对全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是要加强宣传解释,赢得支持配合。各单位在实施改革方案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市局将在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hrbtax.gov.cn)上发布公告,各单位要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宣传社保费属地化管理,同征、同管、同查的方式、方法和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对原来在省局社保局缴费的中省直单位,在省局确定移交后,各征收单位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员要主动与其取得联系,进行宣传辅导。在推行联网缴费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搞强制命令,保留现有缴费方式,由缴费人自由选择缴费方式,做到既有利于工作,又不能伤害缴费人利益。自然人缴费方式发生变化时,要与社保经办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并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刊)出,避免缴费人因不了解改革方案,找不着门,办不成事,走冤枉路,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六是要加强社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社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属地化管理并不意味着社保机构的精简,职能的弱化,而是从征收、管理、检查全面负责到专业化管理的角色转换,是对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全面加强。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任务很重,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任务更重。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社保机构建设问题,要选派业务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的干部从事社保费的计划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分析质量,配齐配强人员,确保社保工作拥有一支素质精良、作风扎实、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确保社会保险费属地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完成社保费征收任务。
  文章来源:哈尔滨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