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宁地税局为切实加强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的税收管理,在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推广应用通用定额发票。目前,首批49个停车场已推广到位。
  在推广过程中,该局依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停车管理相关规定,对已经在江宁区城管局备案管理的停车场中推广(包括个体工商户开办的停车场),此次推行的通用定额发票分为:五角,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等六种票面面值。根据区城管局提供的登记备案清册,该局对清册进行了必要信息的补充和完善,并且由各基层管理分局在11月底前根据清册通知相关停车场到区城管局停车办领取新的通用定额发票。与此同时,该局还对区城管局代征人员开展了委托代征相关规定、票证管理办法及代征操作系统的培训工作,明确相关政策及代征工作规范,确保代征工作有序进行。
  文章来源:江苏省南京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