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地税局,四项机制强化非劳动所得个税征管。
  今年以来,栖霞地税大力强化股权转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监管,成效显着。结合省局7号文下发执行的契机,该局进一步以被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核实为突破口,提高自然人股权转让核查质效,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入库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5.29%。
  一是税收前置,源头监控。实行自然人股权变更个人所得税前置核查,要求股权变更双方变更登记时,向工商部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确认书》,工商方可受理股权变更手续;工商受理纳税人变更股权时,向其发放《股权转让涉税事项提醒函》,提醒企业及时办理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而从源头上把控税源。
  二是要点核查,过程把控。制定下发《自然人股权核查操作指南》,列举11项审核要点,并采取了税务所-法规科-分管局领导三级复审机制,确保核查深入细致。定期对核查任务完成及成效进行通报。今年以来,该局接受工商股权转让信息323户,已核定调整价格46户,核定调整面14.24%。
  三是风险预警,规范评估。建立四级风险审议机制,重点加强对平价、低价以及微利溢价等股权转让风险点的审核和评估;对股权转让纳税申报、应纳税额审核、约谈、核定征收等管理环节的征管流程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方法,实现从征管到评估检查的关联链条式管理。
  四是外部鉴证,难点突破。自然人资产价值的核定一直是自然人股权转让管理的一个难点。为此,该局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不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或已经评估但对评估结果持有疑问的,统一提请区物价部门进行价格鉴证,目前多户自然人股权转让户通过物价部门评估。
  文章来源:江苏省南京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