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物业公司税收征管。
  2014年来,娄星区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物业公司税收征管。
  一是加强税务登记。加强与房产、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将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纳入税务登记范围,实现源头控管。
  二是加强动态监控。强化税管员巡查力度,及时掌握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楼宇、户数、房屋面积、物业费收取标准等情况,摸清其经营状况。
  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开展物业公司税收征管专项清查,要求其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领取使用正规发票,切实规范发票管理。
  四是加强纳税服务。由税管员上门进行“一对一”服务,帮助财务人员健全帐目,进行税收政策辅导,指导、督促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文章来源:湖南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