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局以营造和谐征纳关系为切入点,以建立诚信税收为目标,采取六项措施稳妥有序推进“两建”工作。
  (一)加强信用等级评定后续管理,强化信用评定结果应用。配合区国税局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评定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评定等级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切实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信用水平。以打击虚假发票为着力点,联合区公安、国税、质监、街道等部门加强税法宣传,通过警示宣讲会等形式普及发票常识,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虚假发票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上级工作部署,针对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7个行业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2013年上半年,查处发票违法单位12户,涉及非法发票866份,查补税费13.51万元,并处罚款12.67万元。
  (四)联合开展专案行动,强化漏征漏管户管理。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文冲城中村改造、地铁十三号线拆迁、横沙村改造等系列专案行动,联合公安、工商和街道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活动,依法彻底查处拆迁过程中涉税违法案件,规范税收管理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五)开展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营造诚信纳税社会环境。向区房管、公、检、法等职能部门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涉案主体纳税情况等涉税数据,提升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六)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全面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走向规范化、日常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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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9月16日,广州宣告光复。民国时期是八个特别市之一(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汉口、重庆、广州),1948年《中华民国宪法》公布后,又改称直辖市。1949年,解放军解放南京后,南京国民政府南迁广州,李宗仁将其总统府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内。
  1949年10月14日解放广州,解放后撤销特别市。一度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1983年2月,广州实行计划单列。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
  文章来源:广州黄埔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