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税局,采取五项举措加强“税纳税人学校”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宽税法宣传渠道,提高税法宣传质效,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近日,达州市地税局成立“达州地税纳税人学校”,并印发《达州地税纳税人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管理。
  一是规范组织形式。按照统筹兼顾、分级管理的原则,“达州地税纳税人学校”下设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开江、万源、大竹、渠县分校和直属分校,直属分校由市局油气田分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联合创办,纳入“达州地税纳税人学校”统一管理。成立校务委员会,委员会由市局班子成员组成,并下设教务处。
  二是明确职能分工。纳税人学校的主要职能是领导和管理纳税人学校全面工作,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督促检查分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负责部分教学师资调配,评估分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等;分校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承担辖区内具体办学任务,组织教学工作,组织辖区内纳税人参加学习,收集纳税人对办学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是强化教学管理。纳税人学校采取实体为主、网络为辅的方式进行教学。每年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教学计划和内容,课程设置注重基础性、实用性和普及性,每期对培训效果进行统计和调查,及时分析并改进存在的问题。并创建网上纳税人学校,及时更新维护涉税栏目内容,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税收政策及税收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加强师资管理。师资力量由本系统业务骨干和外聘专家教授组成,系统内教师通过考试或直接从各级人才库中选拔等方式确定,并安排系统内授课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要求授课教师根据课程需要科学设计课件内容,注重实用性、操作性,讲究授课技巧,做到语言表达清晰、仪表端庄文明,每次教学结束后,纳税人当场按教学质量和效果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五是严格经费管理。将纳税人学校经费列入市局统一预算,由教务处按照“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教学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告。
  文章来源:四川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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