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地税发[2014]90号)的要求,灯塔市地税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群策群力,扎实推进《规范》的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宫大方任组长、副局长刘杰任副组长的《纳税服务规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规范》操作流程。在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后,我局要求各分局所及各相关科室分组讨论学习《规范》,要求全体干部在10月底都能熟练掌握《规范》的各相关要求,并要求各申报大厅人员能熟练运用《规范》开展税收工作。
  三是积极加强国地税协作,整体推进《规范》的落实。各申报大厅要加强与当地国税分局沟通,促进《规范》在国、地税局的整体推进,对其中涉及国地税协作的内容,要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当前“国地税联合征收”工作一起开展,切实提升国地税协作水平,简化纳税人办事程序。
  四、强化宣传报导,加强信息反馈。由办公室借助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介进行《规范》的社会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由综合业务一科负责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校等渠道的宣传。同时对推进《规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梳理上报,确保《规范》在我局落地生根。
  文章来源:辽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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