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凉市地税局结合行业特点,紧紧围绕“高起点定位、全过程控制、精细化推进、高效率落实”的工作思路和“建立框架、形成网络、健全机制、取得成效”的整体目标,依照“突出三个到位、构建六道防线、建立八项机制”的工作方法,对县(区)地税局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省地税局对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后,该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印发《县(区)地税局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将同级监督的工作重点明确具体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决策事项、税收执法权、班子成员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财务管理等六个方面。并将中央、省市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颁布实施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和税收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梳理,共整理42项规章制度形成《平凉市地税系统同级监督制度汇编》,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了政策的依据、行动的指南、程序的模板和处罚的标准,搭建起了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本框架,从制度上层面保障了同级监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工作中,该局通过建立决策监督机制、问题预警机制、办事公开机制、交流沟通机制、联动监督机制、专题述廉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八项机制”,将同级监督工作强化在领导干部的行动上,细化在工作的方方面面,实化在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上。同时,编印了《平凉市地税系统同级监督工作日志》,实行同级监督工作日记录制度,要求纪检组长通过对参加各类重大会议,对研究讨论“三重一大”情况和“一把手”在干部任免、财务收支、资产购置、基建项目等行政管理方面进行监督;通过对参加定额核定、重大案件审理、减免税会议情况进行记录,对税收执法方面的程序和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记录对与班子成员交流谈心、与中层干部谈话、与一般干部谈话情况,记录明查暗访活动、走访社会各界、纳税人代表工作等情况,对各层次干部进行监督。
  自2013年8月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县(区)局纪检组长按照《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和税收执法活动,经统计,全系统纪检组长共参加党组会议14次,讨论任免调整干部76人次;参加局务会议18次,研究基建维修项目6项,涉及基建维修资金116万元,讨论新置(处置)固定资产8次,价值203万元;参加定额核定会议21次,对1800多户纳税人进行了定额调整,新增税额82 万元;参加减免税会议20次,为42户纳税人减免地方各税1.2亿元;参加重大案件审理会议11次,涉案税额372万元。组织开展执法督察14次,组织明察暗访14次,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7次,走访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95人次,走访纳税人150多人次。促进了税收征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监督制约,一些影响地税发展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些制度上的漏洞得到了及时弥补,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工作推行力明显增强。
  文章来源:甘肃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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