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将“两税”信息比对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为做好此项工作,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目前已圆满完成“两税”信息比对工作。
  在“两税”信息比对工作中,省地税局采取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比对软件与武威市地税局“吻合度”推进法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省局将各市州数据按实际入库的城建税倒推还原出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与增消营“流转三税”实际入库数相比后,向吻合度较低的市州推送差异数据,市州收到数据后采用同样方法逐级下发至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本辖区差异户进行数据匹配和比对,核实申报、入库等差异信息,分析差异成因。对经查实不需补税差异户注明原因;对经确认少缴税款的由税收管理员负责催报催缴和监督入库,将已补征入库税款情况逐级上报;对比对过程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征管死角和征收盲区,不断夯实征管基础。
  分地区看,武威、酒泉、张掖、兰州四个市吻合度较高,吻合区间为99.5%-101%,城建税基本足额入库;嘉峪关、金昌、白银、平凉四个市吻合区间为106%-119%,属于多征税款,如按7%税率计算,多征城建税8790万元,如按5%税率计算,多征城建税6279万元;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等地区吻合度较低,吻合区间为91.14%-95.61%,属于少征税款,如按7%税率计算,少征城建税6610万元,如按5%税率计算,少征城建税4721万元。
  从全省综合吻合度和城建税差异额占比来看, 2013年全省“流转三税”实际入库615.88亿元,城建税实际入库39.31亿元,吻合度达到101.02%,我省城建税征收基本到位。但部分市州仍存在城建税与主税入库时间不一致、委托代征不到位和少征城建税等现象,经核查,共有漏管户2753户,应补征城建税4184万元,截至今年8月底已补征城建税3582万元,占应补征税款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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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简称甘或陇,中国省级行政单位之一,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因甘州(今张掖)与肃州(今酒泉)而得名。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陇山(六盘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设置过陇右道,故又简称为陇。
  甘肃地处北纬32°31′~42°57′,东经92°13′~108°46′,地控黄河上游,沟通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东通陕西,南瞰巴蜀、青海,西达新疆,北扼内蒙古、宁夏;西北出蒙古国,辐射中亚。
  文章来源: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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