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的三个具体案例,以此作为全所节后收心、静心、安心岗位,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税收工作中“提神剂”,并要求全所同志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自觉做到三个统一。
  一是思想要高度统一到实践活动中来。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要求,明确作为基层税务所在活动中要重点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四风”的现实存在性和危害,要正确理解和统一“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基本要求,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贯穿活动三个环节的要求,确保从思想上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二是要以良好的形象践行活动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央、市局和区局的各项规定,从严格作风纪律开始,以做好小事、点滴事、身边事为基本导向,严格上下班制度、着装规范要求、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自觉做到在纪律不碰到高压线、不触底线、不踩雷区。
  三是以优质的服务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心为纳税人服务,积极提升自身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把落实好、宣传好各项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办理涉税的过程变成纳税人满意的过程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指标和自我考核标准,真正让纳税人感受到教育活动开展的成果。
  文章来源:江北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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