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涪陵区地税局强化“纳税人之事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阳光地税”,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继续保持了纳税服务零投诉实效。主要措施是:
 
  一是推行阳光税政,切实保障知情权。通过办税服务厅(室)、涪陵政务网、涪陵在线和巴渝论坛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办税流程、服务时限与承诺、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应纳税额核定等内容,及时更新、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办税公开的广泛性和有效性,确保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和救济方法等方面的知晓渠道。
 
  二是支持企业发展,依法享用优惠权。用足用活税收减免惠及民生,助推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3年,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6亿元,小型微利和环保设备投资政策的企业减免或抵免企业所得税48万元,税前减免或加计扣除应税所得额6.04亿元,特殊人群就业减免税收346万元,保险公司1年期以上返还性保险减免税收1560万元,水运业通过航交平台交易、农户小额贷款等备案减免税款2210万元。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履行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荣获重庆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称号。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每年通过涪陵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介绍涪陵地税发展的情况,听取市民对地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3年参加“阳光涪陵”栏目2期,收集和解决市民反映的税收问题21个。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每天关注热门地方网站和论坛,*9时间和成功应对了涪陵在线和巴渝论坛2起贴子,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文章来源:涪陵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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