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地税局按照总局规范文书格式,设计制作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和《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在全区统一规范使用,书面告知纳税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和不履行清欠义务可能承担的责任,既较好发挥“以票控税”功能,有效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又较好解决了停配发票可能带来执法风险的问题。
 
  文章来源:涪陵区地税局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