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地税局,采取三措施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
 
  2014年以来,涪陵区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取得较好效果。截止6月19日,入库土地增值税1.58亿元,同比增长1.01倍,增收7973万元。
 
  一是确保预征到位。实施土地增值税预征与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同步管理,将土地增值税预征与营业税申报缴纳结合,辅导房地产企业在 申报缴纳营业税的同时按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预缴土地增值税,凡“两税”计税依据不一致的,要求企业加以说明,并加强两税计税依据审核,定期对房地产企业已入库的的营业税和增值税进行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是防止鱼目混珠。针对个别房地产企业在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将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独栋商品住宅一律按照普通标准住宅申报缴纳税款,从而少缴税款的情况,定期开展分类型预缴检查,及时纠正未分类型申报少预缴款的做法,既防止企业鱼目混珠搞乱征收秩序,又实现应收尽收防范执法风险。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共纠正企业该类做法5起,补缴土地增值税196万元。
 
  三是与企业开发同步。积极与国土、建委、规划和房管等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获取房地产企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征》等重要信息,及时明确土地增值税分类型预征率,建立房地产企业项目台账,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做到企业开发与税务管理同步到位,做到管理不脱节,服务不滞后,征收不疏漏。
 
  文章来源:涪陵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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