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涪陵区地税局根据城镇建设加快、土地价值增长迅猛、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不适应城镇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本区城区各个路段、街巷的繁华情况和工业园区、建制镇的设置情况,广泛参照毗邻区县税额标准,制定了税负更加公平合理、能更好利用税收杠杆作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新标准,并向区政府积极建言献策。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该政策在今年上半年就较好的释放了“政策红利”,截止6月30日,按新标准已征收土地使用税8197万元,同比增长1.01倍,净增税额4114万元,既进一步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益,又增加了地方税收。
  文章来源:涪陵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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