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涪陵区地税局稽查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狠抓检查促收入,半年共检查企业30余户,辅导企业自查44户,实现稽查查补收入3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8%,创我局上半年查补收入历史新高。
 
  一、重点税源轮查管好重点税源企业。成立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查工作计划,召开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动员会,把辖区内44户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全部纳入今年自查计划,组织检查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查看企业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实行“一对一”辅导,*5限度地帮助纳税人实现自查自纠。
 
  二、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通过精心分析和筛选,把“房地产建筑安装、信用担保”等重点行业的119户企业纳入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制定了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专项检查行业特点,结合检查指南、财务会计制度和以往案例,开展针对性的税收业务培训,统一税收政策和执法尺度。
 
  三、发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组织开展了高、中档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将发票检查工作与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轮查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有效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半年查处发票违法案6件,涉及发票73份,涉票金额189.55万元,处罚款1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74万元。
 
  四、及时立案检查办理涉税举报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查处条件的立即立案检查,半年共受理各种非发票类税务违法举报和转办案件7件,发票类举报案件12件,其中共有2件符合条件立案检查,合计查补税款60多万元。
 
  文章来源:涪陵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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