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环节税收征收管理,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防止税收流失,黔江区地税局和国土房管局两部门建立了“土地税收”联合控管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制度,深入开展 “土地税收”清查活动,有力强化了“土地税收”管理。
 
  一是由国土房管部门向地税部门提供全部纳税人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
 
  二是由国土房管部门定期向地税部门提供纳税人通过征用或者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动态信息资料。
 
  三是两部门在土地税收征管和办理土地产权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对方。同时,还明确国土房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严格执行“先税后证”政策,在纳税人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文章来源:黔江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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