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垫江县地税局多方协调,积极强化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环节的附税附费代征工作,有效防范对“营改增”纳税人征管脱节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该局对“营改增”后附税附费的征收工作进行了充分评估和思考,借鉴毗邻区县局的成功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委托代征初步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了当地党政在部门协调、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支持。主动多次与国税部门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就代征时限、代征范围、人员配置和各自职责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根据双方议定,县地税局委托县国税局,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环节征收增值税,以及“双定户”超定额补征增值税时,代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县国税局在全县设置8个代征点,通过专线连通地税网络。县地税局负责对各代征点的税收票证领取、票款解缴以及代征工作的指导。双方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召开,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委托代征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5月份开始全面启动。
 
  文章来源来源:垫江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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