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税三期工程与人力社保局金保工程的先后上线,社保费征收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从参保到最后缴费,环节繁琐,手续增多。为响应总局提出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本着一切为了缴费人利益的着想,方便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保费事宜,着力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创新型开展保费征管工作,大足区地税局与区人力社保局加强协作配合,两局就社保登记、变更、欠费清理、滞纳金减免、保费宣传等方面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9,在社保登记、变更信息方面,本着方便缴费人、简化办费流程,减少办费环节,防止缴费人在部门之间不断往返办事,造成登记延迟及登记错误问题出现,两系统通过搭建部门间网络信息交换平台,社保系统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定期直接向地税系统传递保费登记及变更电子信息,月末汇总传递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备查,地税系统收到电子信息直接在地税征管系统中及时进行登记或变更,保证了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在欠费清理、催收方面,地税系统分险种明细传递给社保各经办机构逐一比对,正确分清正常欠费、错误计划和重复计划,并以分户明细的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反馈给地税系统,地税系统组织人员对错误计划和重复计划进行集中清除,对正常欠费进行催收组织入库,保证欠费数据的准确性,减少保费征缴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第三,由于地税系统或保费经办机构征管软件或信息传递方面原因、因非参保人因素造成的延迟缴费发生的滞纳金,由保费经办机构出具减免参保人滞纳金的书面通知,地税部门据以减免核销滞纳金,不让缴费人交一分冤枉钱。
 
  第四,强化应急处理。对于非缴费人过失而致使其未能及时缴费,可能导致其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等情况,两部门要共同积极核实原因,合力为缴费人解决问题,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两局共同制作办费流程图,印制成宣传资料,向缴费人广泛宣传缴费办事流程,明确地税机关、保费经办机构及缴费人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保费征管服务水平,使广大缴费人都能交明白费、交放心费、交舒心费。
 
  文章来源:大足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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