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国家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局纳税服务九项措施,积极构建与纳税人和谐的征纳关系,綦江局采取四项措施,以推进推行征管前移为抓手,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强力推进征管前移。按照“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将减免缓退等涉税审批和备案、外来建安企业报验登记、个体发票的冲红验旧以及外出经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资源税完税证明开具等事项受理由税务所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办税厅接件后,对需要在税务所后台办理的事项,通过内部流转传递到各基层税务所;税务所按照法定时限办理完毕后传递回办税厅,由办税厅指定窗口将有关资料交纳税人,从而有效避免了纳税人在办税厅、税务所“多头找、往返跑”,极大地方便纳税人。
 
  二是着力推广一次性告知软件。自行开发并成功上线运行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系统,在纳税人业务咨询或业务办理时,打印并发放包括告知时间、告知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和相关表格在内的《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办涉税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全部资料等,有效减少和避免纳税人因要件不足而多次跑税务机关现象的发生。
 
  三是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对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咨询税收政策的,明确*9位接待或接受咨询的干部为首问责任人,并全程负责该纳税人业务咨询或业务办理事项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基层单位、税务人员之间相互推诿、慵懒散拖的情况发生。
 
  四是科学优化岗位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层单位分别设置督查内审、综合管理、纳税评估等岗位,实现了“管户制”向“分事制”的转变。同时,该局明确岗位职责,并将岗位职责作为重要人事档案予以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附件下载地址(点击下载文章来源:永川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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