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天桥分局,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加大纳税辅导力度。通过召开小微企业纳税咨询辅导会和开展上门送政策等措施,大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地解读小微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办税厅安排窗口人员现场辅导小微企业办理纳税申报,帮助小微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协调帮扶力度。建立小微企业征管台帐,开展小微企业税源调查和税收调研,确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每一个纳税人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小微企业“纳税人之家”,现场帮助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引导小微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资料审核,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在规范税收优惠申请资料的基础上,严格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情况,对于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按法定程序为企业及时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或符合条件但手续不完备的,当场作出解释,并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实地巡查,加强工作调研,探索和建立小微企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后续管理和动态管理,防止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继续享受减免政策,对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停止执行优惠政策,责令其补缴已减免税额。
 
  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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